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19-09-09浏览次数:25895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对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材采购招标 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 项目编号:闽莆建融【F-2019】采招022

  2. 项目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材采购招标

  3. 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报名时间:2019 9  9 日至20199 29  ,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9  30  日上午9:0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到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

    七、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5,联系人:小陈 ,电话/传真:0594-266177713599466266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5层开标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八、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是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4)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须包含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全部内容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7)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以上若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自有卖场或配送中心面积≥1000㎡,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履行本项目的设备清单、设备图片等证明材料及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或聘用证明材料;

    ③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产品种类)。

    9)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11)投标人信用证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九、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合同包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业莆田市分行,

帐号—13400201040007163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枫亭蔡襄北街1999

联系人:     杨老师     

  话:   1359945615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嘉园3号楼5

  编:  351100             

  话:  135994662660594-2661777

  箱:149870167@qq.com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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